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建设局,苏宿园区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明确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近期,省风景园林协会印发了《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开展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园协〔2019〕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的通知》(苏园协函〔2021〕6号),全面开展全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养和选拔工作。为加快推动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培育宿迁本土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人才队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现启动我市园林绿化企业参加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的预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参加培训与考试人员应为宿迁市园林绿化企业从事工程项目施工、养护和管理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备现场施工管理经验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培训和考试人员年龄均不超过 60 周岁。
2.具有园林、园艺、植保、林业专业的从业人员
(1)取得中专、中技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满 5 年;
(2)取得大专、高技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满 4 年;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满 2 年。
3.非上述专业的从业人员
(1)取得中专、中技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满 7 年;
(2)取得大专、高技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满 6 年;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或管养工作满 4 年。
4.以上人员由省风景园林协会人才评价委员会审核后,经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审定,参加培训和考试。
本次报名对象均为参加培训与考试人员,申报免考和部分免考的人员不做安排。(鉴于省风景园林协会暂时未计划开展项目负责人免考和部分免考人员审查、培训工作,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充分考虑单位和个人需求,可选择参加全部培训和考试,方便尽早取得证书)
二、培训与考试安排
凡申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的人员均需参加培训,未参加培训人员不做考试安排。培训与考试具体内容及安排详见《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的通知》(苏园协〔2021〕6号);培训与考试的具体地点和日期,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工程组织管理的关键,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是落实园林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基础,关系到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注重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此次预报名的为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取得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相当于二级注册建造师),且符合相关业绩、奖项条件的才可以申报园林工程高级项目负责人证书(相当于一级注册建造师)。
二是积极动员。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结果与国家有关团体标准接轨,可以作为单位用人和市场考核企业的参考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推动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提升园林绿化企业竞争力的高度,积极动员园林绿化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
三是认真组织。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主办单位为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我市参加报名人数达标后,拟向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申请在宿开班。请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0日之前汇总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预报名人员名单(宿迁市),将电子版报送至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处。请各企业组织报名员工提前做好相关报名材料准备工作。
联 系 人:韩月,84387771,电子邮箱:sqylj@126.com。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309房间。
附件:1.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预报名人员名单(宿迁市)
2.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开展园林工程项目负责人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的通知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2日

关于开展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与考试预报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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