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关于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宿迁分院(以下简称: 宿迁分院)现因事业发展需要,委托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2021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表》,可到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suqianzp)下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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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工勤岗位特别优秀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
(六)具备《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2021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
(七)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在省特检院指导下,由人力资源公司和宿迁分院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
(二)报名、初筛。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情况,进行初筛,并将初选名单汇总后报送宿迁分院,并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宿迁分院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认定,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由宿迁分院决定是否核减岗位。面试计算考分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考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按照分数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并公示,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为1:1。
(五)体检。由宿迁分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宿迁分院组织考察。
(七)录用。考察合格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公司和特检院办理录用手续。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筛
1.时间:时间:6月10日9∶00-6月12日17∶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将资料压缩上传至邮箱358431452@qq.com,压缩包按“姓名+附件1招聘表的序号+手机号”的格式命名。附件包括:
①按要求填写的《附件2:报名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职称或资格证书、聘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届毕业生;
②与宿迁分院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
③2021年6月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派遣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时间:6月13日至6月14日。宿迁分院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认定,地点: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业务大厅;考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工作经历需要提供社保证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试
时间:6月15日8:30开始
地点: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另行公告,按公告时间到面试地点携带身份证进入面试区,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后须提前申领“苏康码”,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示,如总成绩相同,宿迁分院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由宿迁分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宿迁分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用工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宿迁分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拟确定劳务派遣工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用工人员姓名、面试成绩、排名等。
公示结果不影响用工的,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会同宿迁分院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管理按照宿迁分院《人事管理手册》规定执行。
附件2:江苏省特检院宿迁分院2021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表.xlsx
招聘咨询:0527-88205805
报名咨询:18115229288;15358319288
招聘监督:0527-8820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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