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工作地点:新庄派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命令,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2. 岗位要求2名男性,年龄18-40周岁,高中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思想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司法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公安机关清退的保安辅警人员;
(4)身体有明显纹身人员;
(5)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招聘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3. 报名地点:新庄派出所。
4. 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管理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是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联系电话
新庄派出所:15950648527 朱警官。
苏公网安备32130202080639号 工信部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