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恒康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文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文员4名。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秘、公文写作与处理、汉语言文学等专业,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具备较强的文字材料功底,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2、限男性,年龄23至35周岁(有驾驶证、从事过文字工作者优先录用);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的执行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吃苦耐劳,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品德端正,适应不定时加班等需要;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遵纪守法,无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四、招聘流程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北海路11号新区商务大厦902室)。
需提供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以及从事过文字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证明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交验后原件归还,同时提交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1张。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携带身份证。
3、资格初审:由宿迁市恒康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4、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分值100分。
5、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6、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7、体检:根据面试得分,按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8、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
五、聘用及待遇
1、招聘人员录取后,由宿迁市恒康市政环卫工程有公司分配到相关工作岗位;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3500元;
3、试用期满后,由宿迁市恒康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与拟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基本工资35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含五险)。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恒康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960907(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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